长春建筑学院2022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评选通知

发布者: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2022-11-29浏览次数:22

 根据《长春建筑学院大学文化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关于创新精神建设的相关要求,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鼓励各单位、部门工作以超常规思维实现超常规发展,及时总结、推广和展示学校在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方面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逐步凝练形成办学特色和亮点,助力学校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

二、征集范围

学校党建工作、教学改革、科研改革、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学生工作、宣传工作、后勤保卫工作、招生就业、国际合作与交流、疫情防控等各方面工作的创新案例。

三、案例要求

案例要突出创新性,充分反映改革创新工作的思路、举措、效果和经验。案例所涉及活动必须是已经开展的,案例内容实事求是。围绕当前教育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聚焦学校发展实际的一个或多个问题,有创新的方法、措施和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借鉴性,有较好的应用和推广价值。案例一般包含以下内容:案例主题、背景缘由、实施过程、创新之处、效果亮点,撰写要做到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详实、语言生动,字数控制在2000 字左右。格式要求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案例以各单位、部门为主体进行申报,机关处室每处室限报1项,各教学单位每单位限报2项,跨单位、部门联合申报数量不限。各单位、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至发展规划处。发展规划处组织学校相关校领导及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审,评审将视申报案例数量采取通讯初评和答辩终评的形式,最终评选典型案例十个,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学校将视创新工作的情况,对获评典型案例的单位、部门,在政策、资金、评优等方面给予倾向性支持。

五、宣传推广

发展规划处汇编、印发案例集以供各单位、部门交流学习,并协同党委宣传部于学校微信公众号设立专题栏目,对十个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并将其中成效显著的案例推荐至主流媒体进行报道。

六、相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遴选好典型案例主题,组织撰写团队,打磨高质量的案例文本,利用好本次活动,总结和展示好创新工作的亮点。

各单位、部门于2022年12月15日前将案例文本、8分钟汇报ppt及案例征集汇总表电子版(word版及pdf盖章版)提交至发展规划处。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18843167857;邮箱:76700654@qq.com。

 

附件:1.案例撰写格式要求

   2.案例征集汇总表

附件-长春建筑学院2022年度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征集评选.docx